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购贷款业务公证机构项目已经批准,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采购人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取服务单位。
2.1服务期限:一年,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
2.2服务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晋宁联社授信业务中有公证要求的;晋宁联社所有按揭业务;晋宁联社上述授信业务主债权合同公证:第一阶段办理债权文书公证;第二阶段出具执行证书。
2.4 采购控制价:
序号 |
贷款金额档次 |
收费标准控制价 |
1 |
50万元(含)以内 |
350元/件 |
2 |
50万元—100万元(含) |
550元/件 |
3 |
100万元-300万元(含) |
0.55‰ |
4 |
300万元-1000万元(含) |
0.35‰ |
5 |
1000万元以上 |
0.15‰ |
备注: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按件收取;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分段累加计算,最高收费5000元封顶。 |
3.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如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3.2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社会声誉良好。
3.3公证机构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公证人员,拟派公证人员具备公证员相关证书并年检合格。
3.4 公证机构具有必要的公证设备和专业技术。
3.5公证机构具有保密制度和安全措施。
3.6公证机构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3.7不能作为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的情况:
3.7.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近三年参与招标采购经验活动中有违法记录,有因违法违规经营被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等处罚的记录, 或处于限制磋商期内。
3.7.2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当前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失信行为。
3.7.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证机构执业证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每份售价600.00元(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前卫西路润城第一大道2栋26层2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机构(www.ynmcs.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信息不负任何责任。
采购人: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云南能投旁边)
联 系 人:师工、杨工
电话:0871-64198558-624,13529431435